(2001年6月1日建設部令第89號發(fā)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 第二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工程) 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 本辦法所稱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huán)衛(wèi)、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具體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機構負責實施。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qū)、本系統(tǒng)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標投標活動 第五條 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依法接受監(jiān)督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jiān)督,查處施工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第二章 招 標 第六條 工程施工招標由招標人依法組織實施 第七條 工程施工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xù)的,已經(jīng)履行審批手續(xù); ?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工程施工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應當公開招標,但經(jīng)國家計委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的重點建設項目除外;其他工程可以實行邀請招標。 第九條 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jīng)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第十條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ǘ┯信c工程規(guī)模 不具備上述條件的 第十一條 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ㄒ唬┌凑諊矣嘘P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的各項批準文件; (二)本辦法第十條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包括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名單、職稱證書或者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及其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材料; ?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招標人不具備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條件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5日內責令招標人停止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 第十二條 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項目,應當進入有形建筑市場進行招標投標活動。 政府有關管理機關可以在有形建筑市場集中辦理有關手續(xù),并依法實施監(jiān)督。 第十三條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應當在國家或者地方指定的報刊、信息網(wǎng)絡或者其他媒介上發(fā)布招標公告,并同時在中國工程建設和建筑業(yè)信息網(wǎng)上發(fā)布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工程的性質、規(guī)模、地點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第十四條 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3個以上符合資質條件的施工企業(yè)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招標人可以根據(jù)招標工程的需要,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 資格預審文件一般應當包括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 第十六條 經(jīng)資格預審后 在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過多時 第十七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jù)招標工程的特點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ㄒ唬┩稑隧氈üこ谈艣r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ǘ┱袠斯こ痰募夹g要求和設計文件;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ㄈ┎捎霉こ塘壳鍐握袠说?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ㄋ模┩稑撕母袷郊案戒?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ㄎ澹M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笸稑巳颂峤坏钠渌牧?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 第十八條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發(fā)出的同時 第十九條 招標人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 第二十條 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應當依據(jù)國家規(guī)定的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及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計價方法和要求編制標底 第二十一條 招標人對于發(fā)出的招標文件可以酌收工本費 第三章 投 標 第二十二條 施工招標的投標人是響應施工招標、參與投標競爭的施工企業(yè) 投標人應當具備相應的施工企業(yè)資質 第二十三條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需要澄清的 第二十四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招標文件允許投標人提供備選標的 第二十五條 投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ㄒ唬┩稑撕?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 (二)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ㄈ┩稑藞髢r;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ㄋ模┱袠宋募筇峁┑钠渌牧?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 第二十六條 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梢圆捎猛稑吮:蛘咄稑吮WC金的方式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額 第二十七條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二十八條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 第二十九條 兩個以上施工企業(yè)可以組成一個聯(lián)合體 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lián)合體共同投標 第三十條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 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 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第三十一條 投標人不得以低于其企業(yè)成本的報價競標 第四章 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三十二條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第三十三條 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進行: 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進行檢查并公證。經(jīng)確認無誤后,由有關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 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 在開標時,投標文件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為無效投標文件,不得進入評標: (一)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第三十五條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 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工程的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三十六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專家名冊應當擁有一定數(shù)量規(guī)模并符合法定資格條件的專家。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將專家數(shù)量少的地區(qū)的專家名冊予以合并或者實行專家名冊計算機聯(lián)網(wǎng)。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進入專家名冊的專家組織有關法律和業(yè)務培訓,對其評標能力、廉潔公正等進行綜合評估,及時取消不稱職或者違法違規(guī)人員的評標專家資格。被取消評標專家資格的人員,不得再參加任何評標活動。 第三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并對評標結果簽字確認;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 第三十八條 評標委員會可以用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投標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進行澄清或者說明,其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第三十九條 評標委員會經(jīng)評審,認為所有投標文件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工程的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四十條 評標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標價法或者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采用綜合評估法的 采用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 第四十一條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工程項目,招標人應當按照中標候選人的排序確定中標人。當確定中標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標人可以依序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材料: ?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經(jīng)評標委員會論證,認定該投標人的報價低于其企業(yè)成本的,不能推薦為中標候選人或者中標人。 第四十三條 招標人應當在投標有效期截止時限30日前確定中標人。投標有效期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第四十四條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 (一)施工招標投標的基本情況 (二)相關的文件資料 前款第二項中已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了備案的文件資料 第四十五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書面報告之日起5日內未通知招標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行為的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 中標人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的 招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 第四十七條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擔保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第五章 罰 則 第四十八條 有違反《招標投標法》行為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九條招標投標活動中有《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中標無效情形的 第五十條 應當招標未招標的,應當公開招標未公開招標的 第五十一條 招標人不具備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條件而自行招標的 第五十二條 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不符合法律 第五十三條 招標人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工程施工專業(yè)分包 第五十五條 招標文件或者投標文件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文字的